job版禁止張貼違反「就業服務法」、「性別平等工作法」、「勞基法」與其他法律之文章
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,並確知文責自負。本工作確實勞健保!
此兩行刪除,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。
※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。
【公司名稱】
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
【工作職缺】
三等書記官約僱人員(職務代理人)
【工作內容】
檢察署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【徵求條件】
(一)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。
(二)高中(職)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。
(三)具電腦輸入中文能力,每分鐘40個字以上者擇優錄取。
(四)未曾受刑事處分,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。
(五)曾任司法行政工作職務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,擇優錄取。
【工作地點】
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(含所屬辦公室)
【工作時間】
上午8:30(彈性上班8:00-9:00)至下午5:30(彈性下班5:00-6:00)
午休12:30-13:30
【月休】
周休二日
【公司福利】
國民旅遊卡補助
年終工作獎金
【薪資範圍】
每月支給報酬薪點280點,新臺幣37,800元。
【需求人數】
正取5名,視成績擇優錄取候補若干名。
【聯絡人/連絡方式】
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,請於上班時間洽(02)2314-6881分機2294陳小姐。
【其他備註】
僱用期間:自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僱用原因消滅前一日止。
應徵方式:請參本署網站公告 https://reurl.cc/NlX7kn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44.136.213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job/M.1723040633.A.BC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