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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b版禁止張貼違反「就業服務法」、性別平等工作法」、勞基法」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,並確知文責自負。本工作確實勞健保! 此兩行刪除,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。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。 【公司名稱】高雄市橋頭區衛生所 【工作職缺】衛生稽查員職務代理人 【工作內容】(一) 食品安全衞生相關業務、兼辦政風、資訊業務。 (二)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【徵求條件】 (一)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雙重國籍者不能報名)。 (二)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公共衛生、醫護、醫務管理或長照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(三) 具備電腦基礎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尤佳。 (四)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 【工作地點】高雄市橋頭區衛生所(地址: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5號) 【工作時間】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4月25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日止,即停止僱用,不得異議。 【月休】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【公司福利】 【薪資範圍】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標準支給,折合薪資新臺幣28,534元 【需求人數】1人 【聯絡人/連絡方式】報名問題請洽(07)7513171轉2318兼人事管理員黃小姐;工作內容及職務問題請洽(07)6113516黃組長 【其他備註】 報名日期及方式、甄試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徵才頁面 https://cht.kcg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DB2B0DEAC8467D11&sms=B59160B519AD8C02&s=B2555844149CEF79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0.244.94.25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job/M.1702372584.A.42F.html ※ 編輯: forheart (60.244.94.252 臺灣), 12/12/2023 17:28:27
ha11111543 : 28k是認真的嗎 12/14 00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