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news.tvbs.com.tw/life/2654797
我便是此篇新聞的苦主
好端端的仁愛路社區,被一個老人鬧了快十年
主委都沒人要當,因為去年開始比較常去社區走動(沒住,一週去2-3次整理一下)
被選為主委
我們是法人持有,由公司指派人來擔任
但鄰居可能看不起我吧,就一直說我身份不符不能擔任委員
最後是我先生來任主委(為持有法人之董事長直系血親),他才終於安靜
住戶大會通過的事項只要他老人家不同意
就跟你大鬧一場,例如我們通過要有一台冰箱來暫收地溫包裹
11:1通過,他不同意,我搬冰箱去社區他天天拔插頭,後來告我竊電(當然不起訴)
跟他在那邊灰別說心情,連工作都被影響很多
真的不知道要怎麼治他
等真的告他到法庭上就給你拿出一堆診斷證明說自己患有精神病
真是苦不堪言
※ 引述《nobody0303 ()》之銘言:
: 台灣房價這麼高
: 一個人買房子
: 一定都是耗盡家裡所有的金錢
: 要是裝潢好後
: 好不容易要進去住了
: 住個幾天
: 卻發現隔壁是惡鄰居
: 三不五時就在製造聲響
: 投訴也沒用
: 這時候你完全沒錢再搬走
: 要是把房子賣掉
: 短期間內交易就會被課重稅
: 於是你只能開始忍受對面的鄰居
: 但他也是耗盡家裡所有錢買的
: 也不會搬走
: 搞不好就這樣跟你諜對諜三十年
: 從此你每天回家心情都很差
: 卻還是被迫要跟他當鄰居一輩子
: 直到你或他死掉為止
: 美好人生就這樣被耗掉了
: 根本就整個廢到笑啊!
: 沒人發現在台灣買房遇到惡鄰居就完蛋了嗎!
: 為何沒人意識到這個嚴重問題啊
: 真是豈有此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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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這是一顆蘋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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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● 然後兩顆柳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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