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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員被逼買單18K餐費又扛罪! 監察院糾正羅東鎮公所 2024年10月27日 20:15 ▲監察院。(圖/記者李毓康攝) 記者皮心瑀/台北報導 宜蘭縣羅東鎮公所辦理111年度志工餐敘採購案,經法院審認涉犯公文書登載不實等情, 且該公所為求審計部調查順利結案,便宜行事,逕自通知主驗人承擔該筆餐費1萬8千元, 而主計室也未能有效執行預算控管及考核,監辦失當,亦有違失,監察院因此對羅東鎮公 所提出糾正。 監察委員王幼玲、蔡崇義自動調查,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3年10月9日通過糾正 案文指出,該公所辦理111年度志工餐敘採購,第2次邀請對象並非志工團體;另機關首長 等明知邀請對象非屬志工團體,仍執意為之;又該公所為求審計部調查順利結案,要求主 驗人承擔該筆餐費1萬8,000元,又未盡到採購法賦予監辦之責,明知辦理2次,卻輕率要 求須符合契約形式規定,方予以審核通過付款,但未符合實際情形,肇致同仁遭受刑事訴 究,監辦失當,均核有違失,有待檢討改進。 監委表示,當時第2次餐敘,鎮長避開承辦的民政課長朱昭安,直接指示主任秘書研議辦 理,嗣主任秘書逕行交辦行政室與社會課主管等人員執行,該公所相關主管明知其受邀人 員資格存有疑義,仍指示所屬賡續辦理;鎮長、主任秘書等人疑似涉及詐取財物之刑事犯 罪,亟待檢調究明。 該公所辦理採購案未按契約規定與代表會審議預算科目執行,允宜加強機關人員採購訓練 及廉政法紀教育,並強化採購監督機制,避免再發生類似情事。 此外,羅東鎮公所主計室未有效執行預算控管及考核,並善盡提供資訊責任,以協助機關 業務推動及發揮支援決策功能,洵有未當;其林姓主計人員明知該採購案實則辦理2次, 輕率要求業務承辦人與主驗人須依契約規定,將驗收紀錄等文件修正登載為1次辦理,以 求契合形式規定方予以審核通過付款。 然此舉因未符合實際情形,肇致業務單位承辦同仁遭受刑事訴究,主計人員監辦失當,核 有違失,亦涉及公文書登載不實共同正犯之嫌等情,允應一併檢討其行政與刑事責任。 調查委員表示,羅東鎮公所辦理該年度志工餐敘採購案,其民政課承辦人邱秀紅佐理員及 主驗人朱昭安課長應於履約前辦理契約變更,卻依林姓主計人員審核過程,於驗收紀錄變 更登載為1次辦理,使其符合該採購案一次性履約之規定,以求順利結案付款。 然此舉涉及不實更改公文書,業經宜蘭地院判處罪刑確定在案,雖有損公務人員及政府形 象,惟其情可憫,且已受到相關刑事判決與行政懲處在案,該公所後續應促其所內人員引 以為鑑,勿再重蹈覆轍。 調查報告最後出,羅東鎮公所執行廉政風險管理及內控防弊機制未盡周全,辦理廉政風險 評估之推動及機關業務稽核與監辦事項等廉政治理業務,亦未盡妥適,宜蘭縣政府允應督 責所屬落實加強廉政風險管理、內部控制、廉政宣導及提升採購案件實地監辦與實地驗收 頻率等預防機制之執行,俾提升員工法律素養,建構優質的公共治理,有效預防類案再度 發生。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1027/2843256.htm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8.93.18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730077361.A.B94.html
dovepacket: 糾正完公所 最後還不是基層扛 10/28 09:28
christiano: 監察院糾正=國中國小被記過 好可怕@_@ 10/28 18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