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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警努力考上檢察官 年資歸零要求提敘遭法院駁回 2024-08-24 13:49 聯合報/ 記者 曾健祐/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地檢署許姓檢察官曾任刑警6年多,後努力考上司法官,他向銓敘部聲請將過去警察 年資提敘俸級被駁,許再提行政訴訟,主張警察工作性質與檢察事務官相同,應比照法官 提敘辦法准予提敘;法院認為,警察非法官提敘辦法列舉的8項公職職位,銓敘部不予提 敘有理由,判許敗訴,可上訴。 許員2020年考上司法官,2023年8月分發至台中地檢署擔任候補檢察官至今,由銓敘部核 敘本俸24級385俸點,許再提出俸給案申請更正,向銓敘部聲請採計他自2014年底至2021 年8月間,曾任警察人員6年多的年資提敘俸級,經銓敘部以許曾任公務年資和現任檢察官 性質不相近,無法採計。 許不服提行政訴訟,主張他2014年起歷任苗栗縣警局、警政署事局,擔任偵查員、分隊長 及警務員,職務達警正3階1級年功俸370等,他當警察時工作以偵辦刑案、實行搜索扣押 ,及勘驗、執行與拘提,還會詢問告訴人、被告,製作移送書,與法院組織法中檢察事務 官工作內容相同。 許表示,法官提敘辦法第4條也列舉,檢察事務官與檢察官工作性質相近,他曾任刑事警 察,工作內容與檢察事務官相同,應認與現任檢察官職務等級相當、性質相近,認為銓敘 部應依法官法或比照法官提敘辦法,准予提敘。 許指出,法官提敘辦法第4條規定「法官曾任下列公務年資,得認定工作性質相近」,並 列舉8項職位,包括司法院、法務部所屬特任或政務人員,及軍法官、公設辯護人、行政 執行官、司法事務官及檢察事務官,及法官助理等。 許認為,條文以臚列方式,導致非上述的公務員,就算實際工作性質和檢察官相近,其先 前年資都無法提敘,銓敘部應實質認定,主張其本俸俸級第21級。 銓敘部抗辯稱,許曾任警察,但並非法官提敘辦法第4條第1項所列舉得認定與檢察官工作 性質相近的公務年資,認定和其現任檢察官工作性質不相近。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指出,根據法官提敘辦法第4條的立法理由,現行法官歸列的審檢職系 ,是審檢職組單一職系,並無其他職系人員得與其相互調任或單向調任,因此認定與法官 工作性質相近的職系職務,標準極為嚴格,不宜濫寬。 中高行也認為,檢察事務官除處理偵查事務,比起警察還要襄助檢察官起訴、指揮等職權 ,比起警察處理事務廣泛甚多,還涉實體及程序等法規操作,與警察偏重調查、蒐集,工 作性質不同,認為銓敘部處分無違誤,駁回許之訴。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8183198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0.60.16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724518599.A.62D.html
TWPresident: 僥倖考上該滿足了 還想得了便宜賣乖啊 08/25 09:04
longlydreami: 檢事官和刑警相同?這種屁話也說得出來 08/25 09:07
longlydreami: 這個胡扯的功力希望不要多一隻恐龍 08/25 09:08
vilevirgin: 提告爭取權益 如何論述是當事人的權利 其實沒什麼好責 08/25 10:11
Chricey: GABA 08/25 22:09
vilevirgin: 難的 事實是他認為相當 法院不採而已 08/25 10:11
justeat: 司法官尊爵不凡,當狗的資歷怎麼能算 08/25 10:22
esienhour: 工作的確有相近啊,尤其是刑案方面,憲法法庭只認他未 08/25 10:31
Kroner: 苦瓜胜肽 08/25 22:09
esienhour: 具體說明違憲之處裁定不受理,我覺得可以繼續用違反憲 08/25 10:31
esienhour: 法第7條平等權的比例原則再提釋憲看看,即提敘辦法認定 08/25 10:31
esienhour: 範圍不分當事人分發擔任法官的種類而一律限定列舉項目 08/25 10:31
Kroner: 魚油 08/25 23:00
esienhour: ,顯有過苛之虞... 08/25 10:31
EEERRIICC: 地球最偉大的公職 提敘勒xdd 08/25 10:32
sn245763: 都考上檢察官了還不知道依法行政?整個判決書看下來就是 08/25 10:45
Chricey: 瑪卡推薦 08/26 07:12
sn245763: 在硬凹,吃相很難看。 08/25 10:45
wangdon: 法助也算呢!我覺得刑警比法助更應該被列入ㄟ! 08/25 11:48
kvn6933630: 原來法助也算 長知識了 08/25 12:27
Kroner: 黑瑪卡推薦ptt 08/26 07:29
HunsKing: 法助要寫裁判,刑警要嘛?嘻嘻。 08/25 15:08
gs1: 真的扯 法助居然可以 難怪會被當破口攻擊 確實根本不合理 08/25 15:12
gs1: 去打大法官吧 有機會贏的 08/25 15:12
Kroner: 苦瓜胜肽的功效 08/26 08:50
vendor: 法助真的太扯,這是走後門吧 08/25 15:32
swilly0906: 法助可以 但刑警不可以 這被罵正常的吧 08/25 15:52
esienhour: 約聘可以,正式不行? 08/25 16:25
Chricey: 維生素D 08/26 08:50
kutkin: 不然誰要當法助 有貓匿的 08/25 16:50
jurists: 法助一堆人寫判決了。簡直地下法官。不行才奇怪吧 08/25 16:54
jurists: 除了真的法官和法助誰可以寫判決 08/25 16:55
Kroner: 維生素c的功效 08/26 08:51
ikariamman: 法助是法院組織法明文規定的啊 08/25 17:37
ikariamman: 而且很多要寫判決裁定 08/25 17:38
ikariamman: 不然我寫判決寫假的膩 08/25 17:39
Kroner: 魚油功效 08/26 09:09
parkblack: 法助算但刑警不算 確實不合理 08/25 17:39
kutkin: 制度就是這樣 不然就算要改規定也不能溯及既往 08/25 17:45
kutkin: 不然不就圖利個人 08/25 17:46
Chricey: 魚油 08/26 09:33
kutkin: 只有你許哥可以適用 其他人呢 08/25 17:50
fcz973: 法官助理法定工作項目也沒包括寫判決書 08/25 19:17
gs1: 很多法助也不用寫判耶 要寫的不也是審查庭案件 硬要講 有些 08/25 20:56
Kroner: 苦瓜胜肽副作用 08/26 12:48
gs1: 法助還要去法庭當錄事工作 這又怎麼講 08/25 20:57
gs1: 支持繼續救濟 根本是有問題的制度 騙人也不是這樣搞 08/25 20:57
HunsKing: 樓上菜味不要這麼重,法助去輪庭是因為錄事不夠用,拿 08/25 22:09
Chricey: 魚油推薦 08/25 22:09
HunsKing: 來貼,法助本身的工作就是幫法官處理案件,電子卷證、 08/25 22:09
HunsKing: 爭點整理是必備,裁判也不限於審查庭,審查庭多半是程 08/25 22:09
HunsKing: 序可以處理掉的,如果專職給法助寫,我相信法助應該會 08/25 22:09
Kroner: 維他命d3副作用 08/25 22:09
HunsKing: 很樂意,但現實不是這樣,法助工作績效的點數裡面就有 08/25 22:09
HunsKing: 一個草擬裁判,你覺得只會叫你寫審查庭的嗎? 08/25 22:09
loveandy58: 一樓不知道考上了沒 08/25 23:00
Kroner: b12什麼時候吃 08/25 23:00
gs1: 我很菜阿 聽過幾間法助工作都不太一樣 跳槽打聽很正常 也容易 08/25 23:30
gs1: 不就證實了這個制度有問題 大家工作沒標準 那怎麼拿來比 08/25 23:32
vendor: 護航法助的真的是….別的列舉可是紮實考上國考,法助就 08/26 07:12
Kroner: uc2功效 08/26 07:12
vendor: 是實力太差考不上法官,這種人的年資可以算入笑死人 08/26 07:12
AndoliniV: 書記官都不在這範圍內了,刑警想要??攻擊法助也不會 08/26 07:29
AndoliniV: 讓刑警更有資格…而且那是因為他「剛好」選檢方,要是 08/26 07:29
Chricey: 維生素c推薦 08/26 07:29
AndoliniV: 他選院方又在民庭,那還可以以上開當理由主張嗎… 08/26 07:29
HunsKing: 46樓邏輯真差,如果要以考上國考為限,那是不是也要把 08/26 08:50
HunsKing: 法務部特任或政務人員拿掉?然後阿,固然法助沒考上法 08/26 08:50
Kroner: 馬卡 08/26 08:50
HunsKing: 官啦,但也是經過院內考試的,而且每年都會讓法官決定 08/26 08:50
HunsKing: 要不要續聘,程度差的法助早就被開掉了還累積年資哩, 08/26 08:50
HunsKing: 況且法助做的工作內容除了坐在法庭開庭外,跟法官對照 08/26 08:50
Chricey: 魚油 推薦 08/26 08:50
HunsKing: 確實蠻相近的,又法條內容就是規定工作內容相近,不然 08/26 08:50
HunsKing: 你就把法條改成國考及格。要吵刑警沒列入brabra都ok, 08/26 08:50
HunsKing: 但如果要爭論幫忙寫裁判的法助不列入年資,那真的是笑 08/26 08:51
Kroner: b群不能跟什麼一起吃 08/26 08:51
HunsKing: 死人。另外如同樓上所述,今天是刑警考上任職檢察官, 08/26 08:51
HunsKing: 如果他是民庭法官還算工資相近嗎? 08/26 08:51
kutkin: 規定就寫在那,要改規定也是改規定後考上的適用。 08/26 09:09
Chricey: b群功效 08/26 09:09
oswiecim: 去申請釋憲吧 以現在大法官對平等權的保護 機會很大 08/26 09:30
oswiecim: 而且跟之前推三合一比 根本是矛盾搞笑了 08/26 09:31
oswiecim: 三合一過的話 法制去爭取 也有基礎了 頗ㄏ 08/26 09:33
Chricey: 益生菌好處 08/26 09:33
wangdon: 支持法助列入國考選才,不然就廢除法助,看看是不是有很 08/26 12:11
wangdon: 多法律系會失業! 08/26 12:11
Windk610i: 有些資深法助確實挺厲害的 08/26 12:48
Chricey: 苦瓜胜肽 08/26 12:48
starfirerex: 法助用國考選喔 不太可能,法官就是想要自己挑配 08/26 16:16
starfirerex: 合自己的專職助理,國考考進來的難用就不能隨便開除 08/26 16:16
starfirerex: 換新的啦,跳腳的是法官而不是助理喔XDD 08/26 16:16
ikariamman: 支持法助國考化 08/26 16:59
AndoliniV: 當年司法事務官就是想用來取代法官助理的… 08/26 19:26
Nicoleya79: 這位是不是有寫在版上寫過心得文啊?印象中好像有看過 08/27 06:00
osee: 菜雞互啄 書記官對案件的理解程度 屌打法助 其實才更適合 08/28 12:55
FaithXD: 樓上,你確定? 08/29 01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