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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房東漲租3000元!新北女霸屋拒搬挨告 法官判她賠更多 2024年06月28日 18:45 https://i.imgur.com/pJlYEDD.jpeg
▲張女租約到期拒搬,反控房東一口氣漲租3000元,雙方對簿公堂。(示意圖/記者鄺郁 庭攝) 記者莊智勝/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張姓女子108年與周姓房東簽約,以每月租金新台幣2萬元承租房屋居住,未料 租期屆滿後,周男意圖收回自住,但張女卻拒不搬遷,反控係周男一口氣漲租3000元。 雙方對簿公堂,板橋地院法官審酌後,判決張女應將該屋騰空返還周男,並按月給付租金 以及一倍之違約金、共4萬元。可上訴。 判決書指出,房東周男108年9月與張女簽下租約,將該屋租予張女居住,約定每月租金2 萬元整,契約已於110年9月30日屆期,雙方未再簽立新約,但張女仍住在該處。 周男表示,自己原本在花蓮某醫院就職,112年10月後轉至新北某醫院,雖有員工宿舍可 住,但生活仍有諸多不便,且宿舍近期有拆遷計畫,因此租期屆滿後意圖將該屋收回自住 ,未料張女卻拒不搬遷,周男因此提告要求張女返還房屋,並按月給付租金不當得利2萬 元、以及租金一倍之違約金2萬元,合計每月共4萬元,直至張女搬離為止。 對此,張女則辯稱,她住在該處已經4年6月,每月皆準時繳納租金,112年10月中旬周男 曾與她碰面想簽立新租約,但卻一口氣將租金調漲至2萬3000元,她認為一下子漲太多, 要求先加5%、待1年後再調整,但周男不同意,稱有人以更高額之租金要向其承租,並要 求她一個月內搬走。 張女不希望居無定所,表示若周男允許她申請租金補貼,就接受2萬3000元租金,但遭到 周拒絕。張女認為,自己從無欠租,也無不當得利,因此請求駁回。 法官認為,承租人於租賃關係終止後即應返還租賃物,且周男112年12月曾委請律師發函 通知張女,表示「雙方間租賃契約依法將於到文一個月後生終止效力,張女應立即還屋。 如屆期未搬遷,將逐月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,並依租賃契約追討月租金一倍之違約 金,直到還屋為止。」 法官據此認為周男請求有理由,判決張女還屋,並按月支付新台幣4萬元予周男,直到搬 離為止。 https://house.ettoday.net/news/2731391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6.184.19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BigBanciao/M.1719594003.A.362.html
SAMON5566: 小草貼文機器人,我說那個板橋點勒 06/29 01:25
AntiEntropy: 這又不是租屋處在板橋,板橋法院審判不用貼 06/29 12:29
Houei: 笑死哥塔綠洗版 這位新聞洗版 06/29 14:13
ninimiga: 哥布木腦子應該是長滿小草了,這起手勢也太粗暴。 06/29 14:20
Chricey: b12 06/29 14:20
tjbulls: 看到板橋兩字就貼文吧 可憐 07/02 13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