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julikeet79: 到處蹭論文 即可早日輕鬆升等 供參 05/12 04:55
→ pttjohny: 這人到底是受到什麼創傷 歸剛欸 05/12 06:57
推 julikeet79: 陳述事實而已,無創傷 謝謝關心 05/12 07:27
推 olaqe: 看這個判決的重點是 所有決定都必須由教評會作成而非小組 05/12 09:07
推 Chricey: 離婚 監護 05/12 09:48推 olaqe: 不得因形式標準(篇數/期刊等級)不符而不送審查或不予升等 05/12 09:09
推 GameTheory9: 大學法第20條: 05/12 09:48
→ GameTheory9: 大學教師之聘任、升等、停聘、解聘、不續聘及資遣原 05/12 09:48
推 Kroner: 瑪卡功效 05/12 09:48→ GameTheory9: 因之認定等事項,應經"教師評審委員會"審議。 05/12 09:48
→ GameTheory9: 最高行白話文: 05/12 09:48
→ GameTheory9: 只要一開始的程序不合法,後面所有的決定當然違法, 05/12 09:48
推 Chricey: 維生素C功效 05/12 10:32→ GameTheory9: 必須直接打掉全部重來。 05/12 09:48
→ GameTheory9: 教師身分關係這麼慎重的事情,不能讓低階的5人小組自 05/12 09:48
→ GameTheory9: 己關起房門拍手自嗨、壟斷權力,而是要依法讓高階的 05/12 09:48
推 Kroner: 魚油功效 05/13 22:58→ GameTheory9: 全體教評會做決定。 05/12 09:48
推 hjko: 請問一下大家的經驗,教評會是否只做形式審查?還是可以進 05/12 10:32
→ hjko: 行實質審,例如審所發表的論文內容是否屬於原創,還是說只 05/12 10:32
推 Chricey: 益生菌 05/14 10:16→ hjko: 要篇數點數符合,就必須無條件送外審? 05/12 10:32
推 madchester: 離題的「受創」推文真的看得很膩,根本博後版張爸了 05/12 10:46
推 Ischolar: 應該有權實質審查吧,本來就不是只數篇數啊,也會看實質 05/13 22:58
推 Chricey: 葉黃素功效 05/14 20:10→ Ischolar: 水準 05/13 22:58
推 olaqe: 所以不應該有篇數門檻 一篇會議摘要就可以送外審5人? 05/14 08:08
推 qtzbbztq: 當然可以實質審查 只要是"教評會"即可 05/14 10:16
→ qtzbbztq: 不過原則上就是如果教評會這樣做 對每個人都要這樣做 05/14 10:17
→ qtzbbztq: 而不是有些人實質審查 有些人就只形式審查 05/14 10:17
推 youzi1114: 這篇重點應該只是非教評會決議,跟表現和有沒有外審沒 05/14 20:10
→ youzi1114: 差吧 05/14 20:10